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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传媒学院2021年成人高考艺术类专业加试安排
发布时间:2021-09-29 14:48:02 点击量:
一、考试时间:
2021年10月9日上午9:00——12:00
二、考试地点:
河北传媒学院兴安校区教学楼A座三楼
校区地点:石家庄市栾城区兴安大街109号
三、考试内容:
序号 | 专业名称 | 报考层次 | 学制(年) | 加试内容 |
考试
形式
|
1 | 表演 | 高起本 | 5 |
1.台词(考生自备文学作品、散文、寓言、小说片段、诗歌、人物独白等,限时3分钟)(40分)。
2.命题小品(现场抽题,即兴表演,限时3分钟)(60分)。 |
面试 |
2 | 表演 | 专升本 | 2.5 | ||
3 | 戏剧影视表演 | 高起专 | 2.5 | ||
4 | 广播电视编导 | 高起本 | 5 | 1.影视作品评论(60分)。 2.命题故事编写(40分)。 |
笔试 |
5 | 广播电视编导 | 专升本 | 2.5 | ||
6 | 影视编导 | 高起专 | 2.5 | ||
7 | 播音与主持艺术 | 高起本 | 5 | 1.指定作品朗读(现场抽题,以新闻短消息为主)(50分)。 2.即兴评述(现场抽题,根据材料内容及提示要求进行脱稿评述,限时2分钟)(50分)。 |
面试 |
8 | 播音与主持艺术 | 专升本 | 2.5 | ||
9 | 播音与主持 | 高起专 | 2.5 | ||
10 | 视觉传达设计 | 高起本 | 5 | 1.素描(头像)(50分)。 2.色彩(静物)(50分)。 (素描纸由学校提供,其他考试物品考生自备)。 |
笔试 |
11 | 视觉传达设计 | 专升本 | 2.5 | ||
12 | 环境设计 | 高起本 | 5 | ||
13 | 环境设计 | 专升本 | 2.5 | ||
14 | 服装与服饰设计 | 高起本 | 5 | ||
15 | 服装与服饰设计 | 专升本 | 2.5 | ||
16 | 美术学 | 高起本 | 5 | ||
17 | 艺术设计 | 高起专 | 2.5 | ||
18 | 音乐表演 | 高起本 | 5 | 1. 主项(声乐考生自备歌曲一首,美声、民族、通俗任选其一,自备伴奏;器乐考生自备器乐曲一首,自备乐器)(60分)。 2.视唱或模唱二选一(40分)。 |
面试 |
19 | 音乐表演 | 专升本 | 2.5 | ||
20 | 音乐表演 | 高起专 | 2.5 | ||
21 | 影视摄影与制作 | 高起本 | 5 | 1.热点评述(时事及影视知识)(40分)。 2.影片分析(60分)。 |
笔试 |
22 | 影视摄影与制作 | 专升本 | 2.5 | ||
23 | 舞蹈表演 | 高起本 | 5 | 1.舞蹈基本功测试(40分)。 2.自备舞蹈剧目(60分)。 (音乐自备,考生需穿练功服和比赛服)。 |
面试 |
24 | 舞蹈表演 | 专升本 | 2.5 | ||
25 | 舞蹈表演 | 高起专 | 2.5 | ||
26 | 摄影与摄像技术 | 高起专 | 2.5 | 1.热点评述(时事与摄影常识)(40分)。 2.摄影作品分析(60分)。 |
笔试 |
四、考试要求:
所有参加考试的考生均应按照以下有关要求提供证明材料。
1.考生入校时必须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7日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版)、河北健康码、行程卡,接受体温测量。“河北健康码”、“行程卡”为绿码及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的考生方可进入考点。
2.所有考生于考试当天上午8:30到教学楼A座(南)集合,自觉排队有序进入考场,保持人与人之间1米以上距离,严禁拥挤。考生应自备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除进场验证和面试需摘除口罩以外,须全程佩戴口罩,尽量减少与其他考生交流,做好个人防护;考试结束后要尽快离开考点。
3.所有参加考试的考生在考前14天,自行每日体温测量,自行下载并填写“健康情况声明书”和“体温自我监测登记表”(见附件),在考试当天入场检查时上交备查,出现身体异常情况的要及时就医并报告。
4.如考生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疑似患者、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或治愈未超过14天的病例、不能排除感染可能的发热患者,不得参加本次考试。
5.美术类考生考试用纸由我校提供,考生自备画板、水粉、素描铅笔、橡皮等绘画工具;器乐类考生自备乐器,声乐类和舞蹈类考生自备伴奏(手机音乐或U盘);其他类别考生自备考试文具(黑色签字笔、橡皮擦等)。
6.加试成绩不合格者将单独电话通知,加试成绩合格者不再另外通知;
未参加我校艺术类专业加试或加试成绩不合格者将不予录取。
7.咨询电话:河北传媒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0311-85861900 (周一至周五8:30—17:00)。
附件: 健康情况声明书
本人已知晓并理解、遵守河北传媒学院2021年成人高考艺术类专业加试考试关于考生个人(工作人员)健康要求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管理规定,并做如下声明:
(一)本人不属于疫情防控要求14天强制隔离期、医学观察期或自我隔离期内的人群。
(二)本人在考前14天内如实填写“体温自我监测登记表”,体温和个人健康情况均正常。
(三)考试过程中如出现咳嗽、发热等身体不适情况,我愿自行放弃考试或遵守考试工作人员安排到指定区域考试。
本人保证以上声明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并知悉我将承担瞒报的法律后果及责任。
声明人(签字): 日期: 联系电话:
体温自我监测登记表
序号 | 日期 | 体温 |
考前14天 | 9月25日 | |
考前13天 | 9月26日 | |
考前12天 | 9月27日 | |
考前11天 | 9月28日 | |
考前10天 | 9月29日 | |
考前9天 | 9月30日 | |
考前8天 | 10月1日 | |
考前7天 | 10月2日 | |
考前6天 | 10月3日 | |
考前5天 | 10月4日 | |
考前4天 | 10月5日 | |
考前3天 | 10月6日 | |
考前2天 | 10月7日 | |
考前1天 | 10月8日 |
附件下载:https://www.hebic.cn/uploadfile/2021/0928/20210928064333710.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