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传媒学院关于设立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点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4-12-02 10:01:44 点击量: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的办学体系、办学行为、教学过程的规范管理,推动我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规范、有序、健康发展,构建服务全民终身学习的教育体系,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学院高质量发展。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点设置与管理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厅(2022)1号)、《河北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点设置与管理工作的通知》(冀教高函(2022)68号)、《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管理的通知》(冀教高函(2023)76号)等文件精神,在实地考察调研、广泛征求意见和经校务委员会常务会议研究后,认为:廊坊精英艺术学校符合设立校外教学点的办学条件。公告如下:
拟在廊坊市开发区东方大学城张衡道3号设立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点,定名:河北传媒学院廊坊精英艺术学校校外教学点。
办学层次为:
1.高中起点专科,包括戏剧影视表演、播音与主持、影视编导、摄影摄像技术、音乐表演、舞蹈表演、公共文化服务与管理、艺术设计等八个专业。年招生规模500人,学制2.5年。
2.专科起点本科,包括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影视摄影与制作、音乐表演、舞蹈表演、文化产业管理、视觉传达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环境设计等十个专业。年招生规模300人,学制2.5年。
3.高中起点本科,包括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影视摄影与制作、音乐表演、舞蹈表演、文化产业管理、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书法学、服装与服饰设计、环境设计等十二个专业,年招生规模1200人,学制5年。
现予以公示,公示日期为2024年12月2日至12月9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材料形式反馈至河北传媒学院继续教育学院,校外教学点最终备案结果以教育部公布正式文件为准。
联系电话:0311-85861900
邮箱:498395863@qq.com
2024年12月2日